行政院卫生署2006年12月29日,卫生署提醒医师使用含Aprotinin成份药品应小心其副作用
知名国际期刊(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与Tansfusion)发表有关aprotinin成份药品之用药风险研究,显示使用aprotinin有增加肾脏/心脏之严重不良反应、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之风险,因此FDA于2006年12月15日公布加强含aprotinin成份药品之警语标示,提醒医师含aprotinin成份药品不可使用于已知或怀疑过去12个月内曾使用该药品之病患。
卫生署已函请相关药商尽速向本署申请仿单更新事宜,亦函请医疗机构及相关公学会,处方病患使用该药品时,应谨慎评估其用药之风险与效益。
卫生署随时在监视国内、国外药物安全讯息,且已建立药物安全主动监控机制,除有药物不良反应通报系统之外,对于安全有关讯息,亦均随时进行了解,以保障民众之用药安全。如医疗人员或病患疑似因为使用(服用)药品导致不良反应,请立即通报给卫生署所建置之全国药物不良反应通报中心,药物不良反应通报专线02-2396-0100,网站:http://adr.doh.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