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等教育发展目标“定量”

2007-10-30 08:56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333
关键词: 医药高教

    卫生部与教育部共同组织、制定的《我国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已于近日印发。

  《规划》明确了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2010~2015年目标:建立并完善办学规模适宜、专业种类齐全、层次结构合理、具有中国特色的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体系。本类专业年招生总数中本科所占比例由2002年的30%提高到2010年的40%左右,2015年提高到50%左右。应发展研究生教育,并进一步规范专业设置,逐步形成以卫生人力市场为引导发展新专业的机制。建立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评估认证制度。

  《规划》要求,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应扩大办学规模,使医、护、技人员的比例和结构得到协调发展。扩大办学规模分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4~2010年,招生数每年平均递增15%,到2010年使卫生人力中医生与护技药之比达到1:1.5;第二阶段:2011~2015年,招生数每年平均递增10%,到2015年使卫生人力中医生与护技药之比达到1:2。应继续压缩中等教育,最终控制在30%以下。要建立健全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审批和准入制度。加大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保证20%以上的教育事业费用于教学,不低于20%的学费收入用于日常基本教学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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