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护士一审被判死刑

2007-10-27 16:59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35
关键词: 护士 新闻

    北国网讯 轰动一时的“阜新矿业集团总医院护士陶金艳杀害两名医护人员案”昨日进行了一审判决,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陶金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李某的父亲162321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陶金艳在工作中与同一个单位的窥镜中心负责人、42岁的郝某,该院病理室主任、49岁的李某产生积怨。2004年12月8日12时左右,手持尖刀的陶金艳在与二被害人谈话时发生争吵,并造成二被害人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陶金艳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从严惩处。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其作案时精神状态不正常,法院认为,被告人陶金艳事前准备杀人凶器,案发后将被害人尸体移至他处,对现场清扫拖擦,毁灭罪证,案发后潜逃外地藏匿,在公安机关预审阶段交代犯罪事实时思维清晰,有很好的自我保护能力,不具备精神病理特征。

  昨日下午,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陶金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赔偿原告———李某的父亲经济损失人民币162321元。

  在昨日宣判时,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大厅内挤满了旁听的人们,在旁听席上就座的大多是阜新矿业集团总医院的医护人员和被害人李某、郝某的家属,当审判长宣判被告人陶金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时,在旁听席上的二被害人的亲属大声说:“她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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