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保障弱势就医权益

2007-10-19 14:25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207

中央健康保险局1月29日,为照顾弱势之民众,保障其就医权益,健保局已建构完整的保护伞,以有效排除民众参加全民健保之经济障碍。

健保局表示,对经济困难之民众,该局除代办各社政机关对弱势民众之保险费补助业务外,更提供多项协助措施,包括分期摊缴保险费、纾困基金无息贷款偿还保险费或将之转介给公益团体代缴保险费。此外,为加强弱势者之医疗照护,该局自88年起,实施「紧急医疗保障措施」,规定无力缴纳健保费之民众,如遇有急重症需就医之情事,只要持有村里长或医疗院所开具之清寒证明书,就能够以健保之身分先行就医。

健保局统计,94年执行保障弱势就医权益措施之成果如下:

一、代办保险费补助业务

办理低收入户、身心障碍者、中低收入户70岁以上老人、无职业原住民、失业劳工、中低收入3岁以下儿童等保险费补助业务,每年其补助金额约66亿元,补助人数约111万人。

二、紧急医疗保障措施:计有1,234人次受惠,医疗费用1,921万元。

三、欠费者之协助:

(一)办理分期摊缴:共完成17万余件,金额57.73亿元

(二)办理纾困基金无息贷款:共申贷7千余件,金额4.9亿元

(三)转介公益团体代缴健保费:共完成698件,金额564万元。

健保局呼吁:缴不起健保费需协助之民众,可以向辖区之健保分局洽询,各分局会给予适当、必要之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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