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肿瘤标志物生物芯片检测项目上海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007-10-19 14:25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112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8月17日,关于多项肿瘤标志物生物芯片检测项目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通知

沪医保〔2006〕109号

各区县医保办、医保事务中心,各有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经了解,部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把多项肿瘤标志物生物芯片检测项目纳入医保结算范围。经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多项肿瘤标志物生物芯片检测方法还有待临床进一步验证,尚不能为疾病诊断提供确诊依据。经研究,我局决定对多项肿瘤标志物生物芯片检测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通知,希遵照执行。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医疗保险 项目 费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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