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将血友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2007-10-19 14:25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112

中国血友之家10月15日,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渝劳社办发[2006]185号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血友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范围的通知

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各定点医疗机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减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血友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将血友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范围管理,血友病患者在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属于统筹金支付部分按80%支付。市级统筹以外的地区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盖章)

主题词:劳动 医疗 保险 管理 通知

抄送:医疗保险各统筹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6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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