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关于2005年度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通知

2007-10-17 20:19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257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卫生局,厅属医院,省医学会联办: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青海省2005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批复》(卫医考委发[2006]1号),现将我省2005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通知如下:

  临床执业医师:

  西宁地区:323分    海东地区:309分

  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307分

  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260分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西宁地区:169分     海东地区:157分

  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152分

  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145分

  口腔执业医师:320分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71分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06分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54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70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12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78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12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300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33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医师:300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43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294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38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医师:294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38分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55分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77分

  二○○六年三月八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主题: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