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7-10-17 16:49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17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文件

全继委发 [2006]11号

关于印发《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有关部属单位及学术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不断完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2001年颁发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附件1.doc

2、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附件2.doc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代 章)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主题:

网友评论